关于《南山区沙河街道荔园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

时间:2026-07-20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南山区沙河街道荔园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及现场公示。

  一、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

  2.项目地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杜鹃山西街西侧

  3.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媒体展示 

  深圳特区报

  二、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南山区沙河街道荔园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表)的方式对公示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计划管理科,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 ,林工,联系电话:0755-26567655。

  特此公示。

  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6年7月20日

《南山区沙河街道荔园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

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南山区

沙河

街道

荔园新村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40783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应落实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的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城市规划或者其他相关规定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6年*月*日起至2028年*月*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⑤该更新单元按《住宅项目规范》及我市相关要求落实。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