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关于举行《南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6-07-21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南山区实际,我局对《南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南府规〔2023〕3号)进行了全面修订。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就《南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3:00;

  (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委大楼A1301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参加人9名。

  四、申请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后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身份情况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南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六、听证报名方式以及筛选原则

  (一)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6年7月29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fzb@szns.gov.cn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南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8168936。

  (二)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我局将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以及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依法另行公告。

  (二)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