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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评价后备案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否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时间:2026-07-20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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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不能。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5〕8号)第八条规定:劳动者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所使用的证书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二)经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本市开展评价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参加国家、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取得赛事举办或承办单位核发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

  劳动者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所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同时满足:(1)核发该证书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经广东省和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2)在本市开展评价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核发,方能申请深圳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非本市备案的社会评价组织、非本市开展评价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法申请深圳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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