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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时间:2026-09-24来源:南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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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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