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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8-31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应由同一资质企业承担的工作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接;
3.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4.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兼任时,联合体任一方委派均可,但该人员须按较高标准满足双岗资格要求,并同时履行设计、施工双重管理职责,对项目全过程统筹负责;分设时,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各自须满足对应岗位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委派,施工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委派。
5.联合体投标的,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投标系统内附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目负责人资格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网址详见2023年7月26日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及投标咨询电话:0755-26038653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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