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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7-24 09:00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1.评估单位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铁路专业);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须含轨道交通专业)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利害关系单位投标,相关单位如下: ①设计单位:深圳翰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②勘察单位: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③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④可研编制单位: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⑤监理单位:广东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⑥设计招标代理:深圳市华晨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⑦施工单位: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⑧造价咨询单位: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⑨施工招标代理: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投标网址详见2023年7月24日我署发布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及投标咨询电话:0755-8659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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