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6来源: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提高公开质效,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页面、区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发布信息306条。其中,政府工作报告1篇,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信息公开稿17条,英文新闻、双语视频273条,通知公告、部门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2条,市级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区级提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3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含上一年度结转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占15.4%;不予公开3件,占11.5%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3件,占50%;其他处理6件(申请人主动撤销6件),占23.1%。全年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复议被纠错、诉讼败诉情况。
(三)规范信息发布方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前对信息进行至少三重审核校正,主要针对内容主体、关键用词进行审核校正,有效保障我办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发布、更新我办相关政务信息,做到信息发布不延迟,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接下来,我办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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