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7来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公开流程,强化监督保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 紧密围绕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行业管理、燃气安全、物业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如,及时发布公共住房轮候申请指南、房源信息、配租(售)结果、租赁补贴发放情况等;定期公布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企业资质审批及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民权利。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优化受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时限和格式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同比下降57.4%,主要原因为涉众型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减少。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加强信息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建立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的源头管理、内容审核和动态更新。定期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存量信息进行清理和规范,确保信息准确、链接有效。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配合区政务和数据局做好相关数据资源的归集与标准化工作。
(四)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工作实效。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组织开展全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市、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5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和通俗性有待增强。 部分政策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图解、视频、案例等可视化、接地气的解读形式运用不够充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例如,在住房保障、城市更新等领域,对项目进展、数据分析、成效评估等深层信息的公开还可以更深入。
2026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服务为目标,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如下:
(一)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加大政策简明问答、图解、动画、短视频、在线访谈等多种解读形式的制作和发布力度,增强解读的权威性和吸引力,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城市品质提升等核心工作,拓展公开维度,增加过程性信息、结果性数据和效果评价的公开。
(三)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交流学习,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山区住房建设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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