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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来源:南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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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21〕30号)部署要求,编写并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南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发布信息144条。其中,年度工作报告1篇,资金信息14条,政府采购68条,通知公告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收到5宗依申请公开,较2024年减少28.57%,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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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1

/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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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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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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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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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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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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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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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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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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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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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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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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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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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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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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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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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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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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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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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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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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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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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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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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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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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七)总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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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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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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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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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今年开展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巡检中,发现72条信息公开格式不符合当前信息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该问题反映出我局对历史公开信息的长期维护与动态管理机制方面存在不足,未能根据最新出台的信息安全规定,及时对历史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完成整改,一是依据现行信息发布时限、内容、格式等规定,对历年通过互联网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排查,识别需要整改内容。二是对于不符合现行公开格式要求的历史文件,按规范进行内容脱敏与格式调整,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三是将相关政府信息以便于公众获取且符合安全规范的文本形式,逐步在法定平台重新予以公开。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与定期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始终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南山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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