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6来源: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履行法定公开职责,通过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等各类政府信息53条。同时,依托“创新南山”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惠企政策解读、产业发展动态等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信息需求。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与保密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对拟发布的文字、图片等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严格落实保密、法制和程序审查,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联系电话、政务邮箱、办公地址等信息,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展开,但现阶段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需要提高等问题。后续,我单位将持续优化信息供给,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的有机融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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