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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度项目绩效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南山区

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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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度项目绩效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预算金额:4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元

  采购需求:

  1.预计项目约100个,负责设计项目绩效评估方案和实施方法;

  2.协助签订项目责任书,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每个项目制定对应的绩效评估方案,跟踪项目进度,及时反馈项目方情况,安排调查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收集中期材料,结项材料整理与归档;

  3.协助开展资金办评价、财务评价、专家评价、公众评价等工作;

  4.整理相关评估数据,研究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撰写绩效评估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

  (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

  (四)符合国家和深圳市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响应截止时间,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政府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3日—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此次公告非招投标公告,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告,申请单位应提供《政府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18F

  联系人:董女士,联系方式:26542021



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3日

主办: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